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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骗婚记》经典短篇

在比利时的鲁汶大学城的中国学生中心里,他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男孩。

他爱猫,声音是好听的男低声,国语更是惊人的标准,而最让我倾心的是,在打乒乓球的时候,他从不像其他男同学那样轻视女生,随便两三拍就把我们打发掉了。他刚好相反,每次和我打球,都是全力以赴,可惜他球技不如我,最后总是会输上一两分。他也很有风度,输了球还会笑嘻嘻地请我去公园散步。

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他了。可是,要怎样才能让他也开始爱上我呢?

机会来了,有个周末,我照旧从布鲁塞尔坐火车来中国学生中心玩,发现别人都很健康快乐,只有他一个人因为重感冒躺在床上,问他要不要吃饭他也说没胃口。于是,我跑到他们厨房,找到一个小锅,一小把米,就很耐心地熬了一锅稀饭。其他的同学过来问我干什么,我说刘海北感冒了,我来熬一锅稀饭给他吃。

于是,整个男生宿舍都轰动了,每个人都来问刘海北稀饭好不好吃?他回答时脸上的得意光彩,让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。

结了婚之后,他当然很快就明白我是从来不爱做饭的。可是,奇怪的是,他原来也并不爱打乒乓球,好不容易求他和我打一次,总是两三拍一挥就把我打发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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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结合题目仔细品味最后两段,尝出来狗粮味了吗?

席慕容的文字好有温度。

每每看完回味,都唇齿留香。

送给仍然相信爱的人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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